本报讯(记者黄合 通讯员李伟萍)昨天是第12个国际森林日。一大早,作为我市首个法检共建的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宁海县前童镇柘湖杨村迎来了一批特别的“植树者”——12名涉林、涉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但总有些人为了自身获利去钻法律的空子。2022年7月,王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这一次参与公益植树活动,王某更真切地意识到自己之前的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伤害,“破坏容易保护难。我今后一定积极参与森林保护、巡护工作,以自己的亲身教训教育和影响身边人”。 近年来,宁海县检察院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教育和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探索“生态修复+社区矫正”工作机制。2022年以来,该院已督促引导160余名涉案人员缴纳生态修复资金1700余万元,补种树木600余棵。 “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到‘保护者’——这份‘沉浸式’集中教育训诫,为的就是引导犯罪嫌疑人将生态环保的理念入脑入心,真正成为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践行者。”宁海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冯婧说,接下来将继续全方位推进森林资源保护,以“检察蓝”绘就“只此青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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