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13年12月31日从环保部获悉,第二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全部449个监测点位已与国家联网,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在当地环保网站和全国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上对社会发布空气质量信息。 环保部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说,继2012年第一阶段74个城市实现了新空气质量标准监测之后,到2013年12月31日为止,发布空气质量实时信息、空气质量月报及参与空气质量排名的地级城市由现在的74个增加到161个,实现了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三区”所有地级城市、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全覆盖。 为做好第二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方网站上进一步完善了“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网络版、手机APP版和iPad版,供公众及时了解空气质量信息。 罗毅表示,环保部将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与规范,并把交叉检查、飞行检查作为数据质量常态化管理手段,对空气质量监测的运行和数据质量进行监督。 同时,进一步改进空气质量信息的发布形式,将在环保部官方网站对外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各地也将采用网络、电视、手机、微博等方式向公众发布空气质量信息,使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挥监测数据为民服务的作用。扎实完成第三阶段的任务,力争尽早在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均依照新标准开展监测、评价并发布数据。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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