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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0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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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淘汰奖励办法下月起实施

到2016年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

  □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陈晓众

  

  “我市黄标车数量约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的9.3%,但污染物排放量却占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昨天上午,在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张霓这样说。

  据环保部门测算,目前,我市机动车废气污染占大气污染总分担率已达30%左右。因此,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特别是加快淘汰黄标车,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2014年1月3日,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市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和《宁波市鼓励黄标车淘汰政府奖励补贴实施办法》,要求我市从2014年2月1日起,分3年时间,对2016年底前提前淘汰的私人或企业黄标车给予政府奖励补贴,加快淘汰黄标车,计划至2016年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

  一辆黄标车相当于

  28辆国Ⅳ车排放水平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即国0汽油车和国0、Ⅰ、Ⅱ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据统计,我市所有机动车中有黄标车约11.5万辆,占全市汽车保有量9.3%,而一辆黄标车污染物的排放量相当于28辆国Ⅳ汽车的排放水平,全市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占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

  下月起实施黄标车淘汰奖励办法

  根据国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努力建设美丽宁波的决定》的要求,我市黄标车淘汰的工作目标是:到2016年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

  具体来说,就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应带头淘汰所属黄标车,禁止其黄标车过户给私籍。

  其次,以财政奖励补贴方式,鼓励私人和企业黄标车提前淘汰。从2014年2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施《宁波市鼓励黄标车淘汰政府奖励补贴实施办法》,分3年时间,对2016年底前提前淘汰的私人或企业黄标车给予政府奖励补贴,加快淘汰黄标车。

  禁止宁波市籍黄标车市内过户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将通过实施一系列更严格的黄标车限行等政策,加速黄标车淘汰。

  2013年8月起,我市中心城区已经实施黄标车限行政策,下一步将逐年扩大限行范围,至2015年6月起实施绕城高速范围内限行;其他县(市)、区主城区已从2013年底开始实施黄标车限行政策,并逐步扩大限行范围。

  相关部门将加强路面监控设施能力建设,强化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的执法力度。

  在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政府补贴政策实施之日起,禁止宁波市籍黄标车市内过户。

  我市将提高营运车辆发证门槛,自2014年2月1日起,严格控制黄标车的营运证发放,优先核发绿标车的营运证。

  加强“四禁”通行证把关管理工作,自2014年2月1日起,严格控制黄标车的“四禁”通行证的发放,优先核发绿标车的“四禁”通行证。

  值得提醒的是,2013年12月1日,市交警局正式开始对违反黄标车、无标车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根据交警拍摄的黄标车、无标车限行规定的数据显示,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无标车)违规闯入限行区内占比例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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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