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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1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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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对严重“医闹”
追究刑责

  据新华社电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布《关于依法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意见》,明确要求省内各级人民法院树立促进医患和谐的审判理念,平衡医患双方利益,严厉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

  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应高度重视医疗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准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尊重医疗诊治规律并准确认定医疗伤害责任,同时要加强对极端恶性事件的防范、积极构建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针对近期“伤医”事件时有发生,该意见还特别强调倡导依法理性维权,对于医疗纠纷中患方伤害医方人员、毁坏财物,严重妨害医疗秩序的行为,应依法惩处或追究刑事责任。对个别职业“医闹”和司法“黄牛”捏造、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来敲诈勒索的行为要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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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