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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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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开审理宝山枪击案

嫌犯被控杀人抢劫等“五宗罪”

  范杰明在法庭上。

  一天之内4次出手杀人,造成6死4伤严重后果。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13日公开开庭审理“6·22”上海宝山枪击案,被告人范杰明因涉嫌故意杀人、抢劫、抢劫枪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五项罪名”被提起公诉。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2013年6月22日,被告人范杰明为泄私愤,采用铁管打击、枪支射击等严重暴力手段,致四人死亡、二人重伤、一人轻伤;采用枪支射击等严重暴力手段抢劫轿车一辆,致一人死亡;采用枪支射击等严重暴力手段抢劫自动步枪一把,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情节严重;非法买卖猎枪一把及大量猎枪弹,情节严重;非法持有具有杀伤力的气枪三把、钢珠枪一把及大量有效子弹等,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抢劫枪支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庭审细节透露,2013年6月22日17时许,范杰明因工厂经济纠纷与同事发生矛盾,在厂内持械将同事张某击打致死,随后范杰明从宿舍取出私藏的猎枪,搭乘一辆非法营运车辆逃往浦东周浦地区。在沪南公路、沈杜公路附近,范杰明将该车驾驶员卞某杀害并折回宝山,在某部队营房门口又杀害一名哨兵,并造成另一名哨兵重伤。抢得枪支后他驾车返回工厂,杀害工厂负责人李某等3人。范某后被民警制服,涉案枪支均被缴获。

  上海市二中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宣判。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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