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要钱没给 儿子竟找人抢劫老妈》后续 □记者 胡菲 通讯员 焦川 正剑 本报讯 为送女友回家,男子伸手向老妈要钱。老妈不给,他竟然找人抢劫老妈(本报2013年11月15日A08版曾作报道)。昨天下午,这名男子和另外两名被告人以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1000元。 2013年9月23日早上6点,贵州来甬打工的何大姐上班途中被3个人抢劫。何大姐报案后,警方很快抓获了其中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他们交代,背后主使竟然是何大姐的亲生儿子小龙。 昨天下午,在法庭上,小龙显得十分后悔。 他站在被告席上,多次扭头看向旁听席,但他的父母并没有参加旁听。 “父母很晚才有了我,我一直要什么有什么。特别是妈妈,每个月挣来的钱都给我花了,有好吃的好玩的也都第一个想到我。”小龙在法庭上流了眼泪,“妈妈肯定对我失望透了,可能还恨我。我要在监狱里好好改造,争取获得妈妈的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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