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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0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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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昨起实施

首日共有6辆机动车获政府补贴

  □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陈晓众

  

  昨天是我市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的首日,记者从受理老三区黄标车淘汰补贴的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受理点了解到,办理首日已经有6名车主申请了补贴。

  黄标车,是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的简称,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即国0汽油车和国0、国Ⅰ、Ⅱ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在位于环城北路上的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受理点内,第一个办理手续的是普桑车主吴先生。他告诉记者,他申请淘汰的是一辆1999年购买的普桑,至今已经开了14年,共跑了20多公里。“现在我已经购置了新车,这辆车只是偶尔开开。年前从媒体上了解到有关黄标车提前淘汰有补贴的信息,也得知黄标车对空气的污染很大,加上提前淘汰还能获补贴,所以来办理手续。”经过窗口工作人员核算,吴先生的普桑能获补贴共计1.2万元。

  据介绍,在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淘汰的黄标车,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的,才可获得政府补贴:一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车辆,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二是申请淘汰报废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三是其车辆性质为环保部门核准的黄标车。

  据悉,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从昨天起开始受理,至2016年12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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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