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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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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朋友19万元后失踪了

质押着的40万元存单是假的

  □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冯筏

  

  本报讯 男子接二连三跟朋友借钱,为了打消对方的顾虑,还特地将两张总金额为40万元的存单押给对方保管。他前前后后共借了朋友19万元,之后就失踪了。而他押给朋友的存单竟然是假的。昨天,男子被奉化法院以诈骗罪论处。

  40岁的赵某是余姚人。2012年,他在奉化与人合伙开了一家川菜馆。四川人郑先生一家经常来店里吃饭,一来二去与赵某熟悉了。

  2012年4月的一天,赵某急匆匆地跑到郑先生家里,说自己的妹妹检查出得了癌症,急需用钱做手术,想借点钱。郑先生听到这事,二话没说就借给了赵某5万元钱。

  过了大半年,旧债还没有还的赵某又跑来找郑先生借钱。赵某这次说家里的堂哥出了事故需要用钱,开口就要借4万元。郑先生面露难色,而赵某似乎早有准备,他拿出一张存单交给了郑先生:“这是10万元的存单,户名是我爸的,定期存款时间还没到,等到期就取出来还你,现在这个存单就放你这吧。”

  郑先生的疑虑打消了,他当即去银行取了4万元,交给了赵某。

  之后,赵某又用各种借口找郑先生借了10万元。同时还故伎重演,把另一张30万元的存单押在了郑先生那里。

  2013年6月以后,赵某失踪了,他开的川菜馆也转让了。郑先生找不到赵某,拿着两张存单去银行询问。经银行鉴定,这两张存单竟然都是假的。

  赵某很快被抓。据赵某交代,他因为在余姚欠了大量赌债,混不下去了才跑到奉化开饭店的,而饭店生意又不好,为了筹到流动资金他只好编造理由跟郑先生借钱。至于押在郑先生那里的两张存单,都是他花钱找办假证的人做的假存单。

  昨天,赵某被奉化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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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