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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刘维等团伙组织的主要成员(警方提供的视频截图)。 新华社发 |
新华社电 2月20日,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通报:原四川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刘维(曾用名刘勇)等36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21项罪名,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这是近年来国内公诉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团。 去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夕,一条消息在坊间悄悄流传:“亿万富豪刘汉神秘失踪?”消息的公布,让持续发酵近一年的传闻终于得到证实。 去年4月,公安部指定此案由湖北侦办。办理该案的公安民警辗转四川、北京、广东等10余个省市,行程数十万公里,全力侦破此案,追缴军用手榴弹3枚、各类枪支20支、子弹677发、钢珠弹2163发,依法扣押、查封、冻结刘汉等人及汉龙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名下的巨额资产,掌握了大量刘汉、刘维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和指使杀人等主要犯罪证据。 检方指控,1993年以来,被告人刘汉、刘维等36人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称霸一方,在四川省广汉、绵阳、什邡等地及部分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其中,故意杀人5起致6人死亡、故意伤害2起致2人死亡、非法拘禁1起致1人死亡。此外,被告人还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保护,巩固和扩张其社会影响力。 检方指出,刘汉、刘维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经营罪、串通投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窝藏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等,应对相关被告人予以数罪并罚。 新华社评论 无论“保护伞”的 职务和级别有多高 黑恶分子都难逃法网 刘汉集团被依法提起公诉,仿佛一张无形的巨网,顷刻间被深深触动。 黑恶不除,正义难伸。案情显示,长达十多年时间内,由于刘汉涉黑组织横跨政商两界、通吃黑白两道的巨大影响力,四川等地众多受害人有冤无处申、有恨无处诉、有案无法破,感受不到法治和正义的阳光。犯罪嫌疑人长期逍遥法外,一再犯下命案,其组织成员甚至发出“刘汉就是法、刘汉就是天”的嚣张言论。 刘汉涉黑组织危害之巨、盘踞之深,除了自身的凶残狡诈外,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党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为他充当“保护伞”。黑恶犯罪分子以“血路”开财路,“保护伞”们收取带血的“黑金”,权力与黑恶势力盘根错节、沆瀣一气。 党纪如山,国法如天。无论黑恶犯罪分子的能量有多大,其“保护伞”的职务和级别有多高,都难逃中央反腐打黑的雷霆手段和恢恢法网。然而,迟来的正义毕竟留下诸多遗憾。它警示我们,养痈必然遗患,打黑应当趁早。 对刘汉涉黑犯罪案的公开审理、公正审判,必将有力地昭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它告诫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要始终怀有敬畏之心,不去行使自己不该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它提醒政法机关广大干警,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对黑恶犯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让正义不再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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