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菲 通讯员 叶景 孙乔 本报讯 因欠下外债,孙某想向人借钱还债。为让对方相信自己有偿还能力,他仿造了假房产证等资料,骗取了35万元。昨日,孙某被江北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1月中旬,眼看要过年了,在宁波做生意的孙某却仍欠外债40多万元无法还清。他想向人借钱,却又担心别人不借。 后来,孙某认识了丁某。 为了让丁某相信自己是有偿还能力的,孙某办了一张假身份证,篡改了自己的户籍地址,并谎称正在与老婆闹离婚,急于低价出售房屋以转移财产,告诉丁某要将一套位于某小区108平方米的房子以50万元的价格卖掉。 丁某正有买房意向,觉得合算。而在小区内根本没有房产的孙某花钱办了假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等。在丁某提出看房时,孙某谎称由于老婆不知情,不方便到房屋里观看,只让丁某在小区从外面看了看房子。 丁某同意购买后,让孙某出示房屋钥匙、购房发票及物业单子等。 第二天,害怕露馅的孙某又谎称偷偷卖房的事情被老婆发现,老婆扣押了房屋钥匙和房产证,提出要80万元并办理离婚后才能交出。他进而告诉丁某说自己手头有40多万元,能否借35万元让他和老婆离完婚,拿回房产证后再办理房屋买卖。丁某考虑后同意借款,孙某就用事先办好的假身份证写了借条。 1月20日,丁某前往房管所开购房资格证明,这才发现此套房屋房东的名字并不是孙某。怀疑自己被骗,他随后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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