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实现城乡同一标准
日前,市民政局公布了我市2013年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服现役满2年的城镇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3388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7%,服现役满2年的农村退役士兵(除慈溪外)首次实现与城镇退役士兵标准一致,同为33887元。此外,城乡退役士兵均能享受同等的扶持自主就业相关优惠政策,包括小额贷款、个体经营、税收减免、职业技能培训等。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