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宁波/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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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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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有了房
我们很高兴

  办案法官:镇海法院 祝方干

  

  高老太是一起银行抵押案的相关人,她本想养儿防老,却不料儿子欠下巨额债务,自己的安身之处也差点没有了。

  今年70岁的高老太,丈夫去世早,她一个人把儿子拉扯大。几年前给儿子娶了媳妇,儿子婚后,高老太并没有与他们住在一起,而是各自一套小房子住着。

  2011年,高老太生了一场大病,病愈后,她觉得以前住的房子在六楼太高,就有心卖了,买套大房和儿子一起住。

  2012年,高老太就把自己住的房子卖了,儿子和儿媳也把小房子卖了,凑钱一起买了一套低层的大房子,大家住在一起。因为嫌以后过户太麻烦,高老太只让儿子写了一张借条,房子的产权就直接登记在儿子和媳妇名下。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儿子在外面瞎折腾,不仅欠下五六百万元的债务,房子也被他抵押给银行。

  为了躲债,儿子外出一去不回,儿媳

  也与其离了婚,如今房子的贷款到期未能及时归还,还被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要拍卖房子。房子一旦被拍卖,自己就一无所有,无依无靠,想到这里老人经常以泪洗面。

  我们拍卖房子时了解到高老太的实际情况,考虑到老人给儿子买房子时确实出过一部分钱,而且又与儿子居住在一起,如果拍卖,老人将无处居住。为给老人留一个安身之处,我们和银行协商后,从拍卖款中留出部分款项,让高老太买了小套的二手房居住。

  虽然高老太的居住权有了保障,但对于她来说,其寄全部希望于养儿防老的想法是彻底破灭了。我想说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为人父母者不应把全部希望寄于子女身上;而为人子女也应当尽力保障老人的生活,让他们安享晚年。

  记者 胡菲

  办案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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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