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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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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两孩”开放申请一月余

我市已有650对夫妻
领到再生育证

  □记者 沈莉萍 通讯员 褚小翠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委获悉,从今年1月17日“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以来,截至2月28日,全市共受理1083对单独夫妻申请“单独两孩”,其中已经审批的有650对夫妻。正在审批的有433对。

  市人口计生委表示,“单独两孩”的审批,属于再生育审批范围,需要按照《浙江省再生育审批办法规定》办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决定。

  符合条件的夫妻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再生育书面申请,应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再生育审批表;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近期合照2张(2寸);

  4.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

  5.夫妻户籍有一方不在本市的,需提供一方的婚育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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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