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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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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穿楼板折射公共生活秩序之缺

  □杨兴东

  

  3月1日,海曙时代新居小区的住户向本报反映,说小区内有商户在没有经过审批的情况下竟然把楼板给拆了一部分,不少住户担心安全问题纷纷出来制止。(3月3日《宁波晚报》)

  

  拆穿楼板,野蛮装修,影响楼上业主的休息,这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容易碰到的一种现象。虽然,事后房产主管部门已责令停工,现行制度也有明确规定商铺做这种装修,必须经过审批。但反思不应止步于此,透过此事,我们更应看到商家与业主的冲突,其实反映的是当下不少小区面临的一个普遍性症结,也是有关公共生活的秩序话题。

  对每一个市民而言,并非孤立存在于某一个小区。小区内的种种事务构成了一个命运共同体,也就是说公共生活的空间。例如装修施工、水管故障、物业管理等,均与此关联。一个小区要想实现全体居民居住舒适度的最大化,就需要在这样的公共生活中,建立一种共同认可的秩序。这种秩序譬如乡约民俗,乃是一种行为规范,全体居民在公共事务的范围内务必遵守。

  以此而论,商家与业主的冲突难以化解,虽是商家逐利所致,但也正反映,就目前而言,公共生活秩序既没有形成观念的共同体,亦没有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有力机制。当遇到矛盾时,业主们除诉诸相关部门外,没有一个开放的平台,可供双方坐下来协商。

  因而,尽管目前这个商家已经接到了整改通知书,但他可能仍不服气,可能会变着法子实现自己的意图。因为他的利益与业主们的正当休息权之间,并没有形成一个最合理的方案。出乎外力的制止,仅仅起到了一个暂时的作用。而事实上,业主们的休息权与他的利益,应该是可以达成共识。比如,施工时间错开午间休息高峰,比如装修设计,避开楼层承重墙?凡此种种,如果未能坐下来,达成一个一致的方案,则事情的反复,冲突的激烈,可能会在短暂平息后再度升温。

  对于解决矛盾而言,法律和制度,当然是护住底线的根本之策。但在底线之上,亦应有其他良性社会措施,舒缓社会群体的矛盾冲突。毕竟,生活中,所有的事务不可能都诉诸法律与制度的权威。很多矛盾冲突,其实需要类似沟通、对话等规范公共生活秩序的机制来予以纾解。

  我们惟愿事件相关方,能听得进这一席话,就装修问题好好地与业主们商量。因为,一种好的公共生活秩序,不仅于业主们有利,也最终惠及商家自己。少了矛盾,开门做生意岂不是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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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