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宁波/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4年03月07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地摔伤后医疗费用高昂

肇事者伤者还有老板
三人合谋骗保被识破

  □记者 徐叶 通讯员 张金星

  

  本报讯 自己操作吊车时摔成重伤,却谎称交通事故酿祸,想从保险公司骗取保费,最终被交警部门识破。由于涉案保费高达十几万元,昨天下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带着锦旗到江东交警大队表示感谢。

  昨天下午,江东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王伟杰向记者讲述了骗保案的经过,他说,这是他7年来第一次碰到“人伤事故”的骗保案,而且情节相对复杂,不光涉及多次多部门报案,还是肇事者与受害者合谋。

  2月17日,江东交警和保险公司先后接到李明(化名)报警,称2月15日晚10点左右,在他手下干活的重型吊车司机王军(化名)在江东水产市场附近倒车时不慎与行人周泰(化名)发生碰撞,周泰受伤严重。

  民警在对当事人做笔录时,发现这起交通事故有不少疑点: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严重受伤,当事人却没有第一时间报警;伤者受伤部位是“腰一椎压缩性骨折”,交通事故一般不太会造成如此伤害。此外,肇事者与伤者对于事故的说法很不一致。

  随后,民警调取当晚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但根本没发现有吊车经过。经反复沟通,驾驶人王军终于说出了“实情”:2月15日那天,他在工地上忙着操作吊车,一不小心,吊车上的挂钩就把站在大货车上的周泰刮倒了。由于治疗费用过高,王军就和伤者商量好骗保。

  考虑到王军作案未遂,交警部门让其撤案并写下保证书。当王军还在交警部门写保证书时,他的老板李明已经去了东郊派出所报了案,希望警方出个事故证明,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

  李明的介入,交警部门再次产生疑虑:如果伤者真是吊车挂钩刮倒,本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索赔,这样多此一举又隐瞒了怎样的情况?同时伤者高额的医疗费用,也让人更加起疑。

  交警和保险公司将情况通报给了派出所,刑侦部门随后介入。最终真相水落石出。原来,伤者是自己在避让吊车挂钩时不小心摔下车的,没有发生任何碰撞,更没有交通事故。至此,江东公安分局依法对老板李明、司机王军、伤者周泰以及他的委托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又因涉案金额较大,警方还将作进一步的调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