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寅 通讯员 孙嵩愉 俞芸 本报讯 26年前,象山人秦女士把5600元钱借给了亲戚,这笔在当年绝对称得上是巨款的债务,却一直拖欠没有结清。秦女士从天命之年等到古稀之年,在今年3月,才由法官帮助最终追讨回来,过程令人嘘唏。 事情要从1988年说起,当时债务人张某要买辆拖拉机做货运生意,因手头拮据,便与妻子小兰(化名)商量,到小兰的姨妈秦女士那儿借钱。当年50岁的秦女士见是自己的侄女开口,手头又有余钱,就没有拒绝,只让张某写了一张欠条,便将5600元给了他们。 1988年,北京和上海的职工年均工资也才2200元左右,也就是说秦女士一下子把好几年的工资都借了出去。按照约定,这笔巨款要在一年后归还,然而让秦女士没想到的是,张某言而无信,一直借口不还钱。 到了1989年,在还款日期过后,秦女士见张某和小兰迟迟没有还款的意思,便委托一个债务追讨公司替她要钱,也很快得到张某同意还钱的答复。 谁知道,张某嘴上答应得好好的,可是转头依然没有还钱的行动。无奈之下,秦女士只好诉至象山人民法院要求处理。 “大家都是亲戚,我也不愿意闹得这么僵,实在是这笔钱的数目太大了!”秦女士说。 当时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从1989年第三季度开始,张某每季度还秦女士200元,直到还清本金及利息为止。 可是,签下调解书后,张某依然我行我素,拒不还款,当起了老赖。特别是在与妻子小兰离婚后,他更是表示,这钱是他的前妻小兰所借,只是收款收据写的是他的名字,和他没关系。 1989年起,象山法院对于张某的耍无赖,采取了查存款、查房产、查车辆等执行措施却均无结果。26年过去了,执行人员换了一茬又一茬,秦女士的钱一直没有要回来,不过她始终没有放弃。 至2014年,这个案子到了象山法院执行局郑法官手中,通过与申请人秦女士的沟通协商,她表示只需要归还本金及部分利息共1万元就够了。 郑法官通过与前几任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又多次深入被执行人张某住所地及村委会了解被执行人情况,有了意外的收获,一直处于“失踪”状态的张某,其实在上海承包工地,并且还辗转获得了其常用的银行卡号。 今年3月中旬,象山法院决定派工作人员前往上海对该账号名下存款进行查询,恰好发现有一万余元存款,遂即扣划了1.2万元。 前天,已经70多岁的秦女士终于要回了这笔被借了26年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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