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菲 通讯员 镇石 正剑 本报讯 本报曾多次报道了去年11月发生在宁波市第七医院的一起暴力伤医案。昨天,6名被告人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2013年11月9日晚,因酒后伤了手,卞某某在卞某、刘某、王某、宋某、姜某等人陪同下,来到宁波市第七医院医治。因没有医生开具的检查单,放射科医生表示不能确定具体位置无法拍片,几人嫌麻烦,执意要求马上拍片,并对医生进行威胁。遭到拒绝后,几人踹开大门,陆续闯进放射科,对2名值班医生进行殴打,并砸毁科室仪器设备,随后逃离现场。 经鉴定,两名医生均属轻微伤。被损毁物品共价值人民币4167元。 昨天,镇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刑。根据其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判处卞某有期徒刑11个月,判处卞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9个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个月,判处宋某有期徒刑10个月,判处姜某有期徒刑10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