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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0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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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毁绿事件多发折射“公地悲剧”

  □王成艳

  

  近年来,违章搭建毁坏绿地、小树成了健身器材、隔离带绿地踩成路、花园成了晒被场等毁绿行为时有发生。(3月31日《彭城晚报》)

  

  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小区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破坏、圈占。但小区业主任意划分而治的绿地现状,却击中了法律的执行软肋。侵占事实一旦形成,面临的可能是长期拉锯战,侵占公共绿地需要付出的代价不过是一排栅栏和满嘴口水。低成本换来一个私家菜园,何乐而不为?

  当然,仅仅将毁绿成因全部归咎于个别业主,恐怕也并不公平,至少不是事实的全部。绿化作为“有生命的城市基础设施”,历来有三分建、七分管之说。假如公共绿地春华秋实、四季常青,还会有人厚着脸皮、顶着唾沫星子的舆论压力改为菜园吗?假如小区公共绿地有着完善的执法巡查、通报惩处机制,个别业主、商户即使有贼心,还会有贼胆吗?

  问题的关键是,小区绿地管护和巡查漏洞,为个别业主提供了可乘之机。一是不少小区公共绿地缺乏起码的管理与维护,这也是公共绿地变身菜地、停车场的根源所在。一些物业公司对于小区绿地长期不管不问,致使草比人高,一些业主本着“为小区绿化做贡献”的初衷,开荒种菜,一时间竟然相安无事,更是引发邻里效仿。二是不少地区的园林部门坐等投诉,执法不力。毁绿违法行为牵涉小区广、业主多,一些执法部门往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拖则拖,能躲则躲。

  要改变毁绿事件的“公地悲剧”,一方面要加强公共意识教育,让业主商户自觉地担负起爱绿护绿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物业公司和执法部门要加大日常巡查的力度,不能总以没有执法权、取证困难等原因推脱监管责任。当然,从另一层面看,毁绿事件也反映了一定的民意诉求。如何科学规划小区,解决停车位短缺、满足部分业主的农耕情结等问题,则需要有关部门从人性化角度加以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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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