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史娓超 “办卡时说好的优惠,说没就没了。”消费者张先生最近因为一张会员卡的优惠能否持续而颇为纠结。对此,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办会员卡时最好就相关优惠有书面约定。 消费者: 办会员卡时说好的优惠 商家一句话说没就没了 据介绍,早在2011年,张先生在位于和义大道的上井日本料理店办了一张VIP会员卡,并充值2000元。“办卡时,他们承诺的优惠是卡内金额消费完之后,仍旧可以享受95折优惠,并且可以享受VIP菜单里的优惠菜品。” 4月初,张先生这张会员卡内的余额即将用完了,但让他颇感意外的是,当他提出该店此前承诺的95折优惠时,该店却告知:“公司已经出了新的VIP会员政策,消费完的空卡不能享受95折优惠,也不能享受VIP菜单里的菜品。” 这样的回复让张先生颇为生气。“办卡的时候承诺得好好的,等到卡里的钱用完了,要兑现承诺了就这么推三阻四,太不讲诚信了。” 不过张先生也坦承,该商家当初办卡时,给予自己的是一个口头承诺,没有书面的约定。“当时维权意识比较薄弱,总觉得这么正规的商家不会出什么问题,没想到给自己后期维权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商家: 确实取消了优惠 但早已群发短信告知 对此,记者昨日采访了商家上井日本料理,该店一位姓应的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对于张先生反映的会员优惠变动问题,应女士表示确有其事。 “消费者在2011年办卡的时候,确实有这样一个优惠活动,卡内余额消费完后仍可享受95折优惠,但是早在2013年4月,由于总部出台了新的VIP会员政策,原先的优惠就有了一定的变动,包括卡内余额用完后直接回收,不享受95折优惠。” 应女士表示,在去年VIP会员优惠变化后,该店根据数据库里的会员信息,给会员群发了短信告知。“也许我们的会员信息不是特别全,或者张先生的联系方式发生了变动,以至于未能及时收到通知。” 应女士告诉记者,除了短信告知外,该商家还在大堂设了一个告示牌,提醒会员已经开始实行新的优惠政策。 消保委: 办会员卡最好有书面约定 商家不宜频繁变动会员政策 市消保委秘书长周丽娟介绍,通常而言,会员政策是商家和消费者双方都认同的。如果是非预付卡性质的会员卡,在实行过程中,商家可以修改相关的会员政策,消费者如果不能接受可以选择退出;如果是预付卡性质的会员卡,也就是说消费者往卡里存了钱,商家如果中途修改会员政策的话,那原政策至少要持续到消费者卡内金额消费完。 “现在消费者张先生卡内的金额已经用完了,如果不认同商家的会员政策变动,张先生可以选择退出该商家的会员制。”周丽娟表示,就会员优惠事宜而言,如果张先生与商家有书面约定,那么理论上而言,即便在商家变动会员政策后,张先生依然要求可以享受原先的优惠政策。 对此,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加入商家的会员制时,最好就会员政策有书面约定,尤其是冲着某一优惠而办卡时,更应该将这一优惠以书面方式约定。而对于商家而言,如果推出优惠吸引消费者加入会员,则应避免频繁变动会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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