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财经/消费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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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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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我市社零总额同比增13.1%

汽车消费拉动明显

  一季度我市社零总额

  同比增13.1%汽车消费拉动明显

  同比增13.1%

  汽车消费拉动明显

  □记者 朱一丹 实习生 徐梦姣 通讯员 吴焱焱

  

  本报讯 市贸易局昨天发布了一季度宁波市商贸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数据。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市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1.7亿元,同比增长13.1%;商品销售额2941.6亿元,同比增长15.1%。

  具体从城乡来看,城镇实现限上零售额为330.5亿元,同比增长11%,乡村实现限上零售额为15.6亿元,同比增长43.4%。

  从五大类商品消费情况看,生活必需品类、金银珠宝类、家居装潢类、石油及制品类、汽车类分别累计增长9.8%、6.0%、34.3%、10.5%和11.7%。其中,家居装潢类实现限上社零额同比增幅最大,但由于占市场比重不大,只拉动限上社零增长1.5个百分点。而汽车类虽然实现社零额同比增幅只有11.7%,但由于其占有较大的市场比重,成为拉动一季度宁波消费的主力,拉动限上社零增长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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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