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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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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修订出台
最严格环保法

对违法排污单位
按日计罚

  新华社电 时隔25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终于“出炉”。环保法修订案草案历经四审,2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

  “按日计罚”加大违法成本

  新环保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中,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除“按日计罚”外,还将对伪造数据和偷排漏排等行为责任人进行拘留,并且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等权利。

  新修订的环保法还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将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雾霾治理入法 

  雾霾天给公众健康带来严重威胁。为此,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

  划定生态红线保护环境敏感区

  新环保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红线范围包括: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等。

  扩大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范围

  将每年6月5日定为环境日;规定公民应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新环境保护法对增强公民环保意识作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

  在环境公益诉讼方面,新修订的环保法将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扩大到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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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