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戴伟龙 通讯员 刘凯 汪洪君 牛伟 本报讯 “本公司常年提供‘国地税’等各种发票代开”、“总价99万起,高档湖居院墅火爆认筹中”、“有房有车按揭或抵押,申请3天内放款”……日前,余姚警方捣毁了这样一个狂发垃圾短信广告的“伪基站”。 今年春节过后,余姚的不少手机用户收到大量的广告短信,有时一天可以收到数十条,有人就此责备运营商,指责他们不讲公德,随意发送广告。 事实上这些短信大部分是通过“伪基站”发送的,运营商也正为此而苦不堪言。“伪基站”通常会测出某一区域通信公司基站的频点,然后屏蔽正常信号,强行向手机发送垃圾广告或诈骗短信。“伪基站”构成简单、操作便捷,有时只需一台电脑、一台发射器、一部手机和一个转换器便可,严重侵害了群众合法权益。 4月中旬,余姚警方联合无线电管理和移动公司等部门,对活动在余姚城区的“伪基站”展开了跟踪调查,发现在南雷路附近有符合“伪基站”特征的信号输出,于是对可疑区域加强了信号检测和技术巡查,最终锁定了一家金店。 4月17日下午,警方实施了收网行动,将犯罪嫌疑人葛某、方某抓获,并从店内缴获了用于发送广告的“伪基站”设备。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葛某、方某对自己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今年2月,葛某听朋友说可以在网上买到一种“免费发短信”的设备,于是就上网“淘”了一台。初试之后,葛某发现,使用这台“伪基站”设备,可以对方圆200米范围内任意手机发送短信,效果出人意料地好。欣喜之下,葛某认为找到了“免费广告”的新路子,赶紧叫来了临海同乡方某,让其帮助编辑广告内容,发送广告短信。今年2月至4月,短短两个月时间里,从南雷路上的这个“伪基站”中发送的广告短信数量达12万条之巨。 相关链接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安全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中规定,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构成虚假广告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乱无线电通信管理秩序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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