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近日,网上传出河南省新安县房管局成立一家“洛阳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介入当地房地产市场,开发了多个楼盘。房管局长李现通更是身兼公司法定代表人,坐拥千万元资产。面对质疑,局长回应称,不搞房地产没饭吃。 据介绍,新安县房管局成立于1991年,为自收自支全民事业单位。因无收入来源,拖欠职工工资。为解决职工工资问题,经上级部门批准,当年成立了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网上消息称,“在新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获悉,洛阳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5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李现通,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场所:新城上海路建设大厦六楼(房管局办公楼),另有股东4人(经证实均为房管局副局长)。成立之初,新安县房地产管理局实物出资1429.6万元,副局长王书峰货币出资380.4万元,王亚辉、马联营、陈小云各货币出资80万元(均为副局长)。 记者采访了解到,2002年,隶属于新安县房管局的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更名为“新安县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管局占资89.2%为集体资产,房管局职工个人持股10.8%。房管局局长李现通代表房管局作为控股股东,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工个人股因人数过多,公司注册栏无法全部显示,改为由王书峰等四名副局长代表职工持股。 2011年,根据资质升级需要,公司又更名为“洛阳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050万元。增资后房管局占资69.74%,职工股占资30.26%,职工股人数达到116人,仍由四名副局长代表职工持股。于是,就出现了网上报道的在新安县工商局注册的情况。 洛阳欣荣房地产开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回应说,他们开发的楼盘,主要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他们认为,公司根据上级批准成立,并且一直合法经营,参与政府保障房建设,解决房管局全体职工的工资问题,并无不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