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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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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学子177人
为投毒案凶手求情

受害人父亲称
不接受请求信内容

  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
  2014年2月18日,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
  黄洋的父亲黄国强

  一年前的春夏之交,复旦大学学生黄洋被同宿舍室友林森浩投毒致死一案震惊全国。今年2月,林森浩被法院认定为犯有故意杀人罪,并被判处死刑。此后林的辩护律师上诉,现在二审近在眼前。一审判决之后,复旦177名学生签署请求信,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死刑立即执行。受害者黄洋的父亲表示并不接受请求信的内容。

  学生自愿起草请求信

  参与起草《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的复旦学生吴先生介绍,作为法学院的研究生,他一直关注着“复旦投毒案”。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后,他就考虑到是否判刑过重,跟多位同学和老师交流之后,他们想通过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向法院表达自己的意见。

  据介绍,一位教授和学生一起起草了请求信,到宿舍和教室内跟同学交流,征求自愿签名。由于随机性较大,签名的177名学生来自各个系院,但主要集中在法学院和林森浩所就读的医学院。3月31日,复旦学生将请求信直接寄给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后得到了法院回复。4月20日,部分学生又向法院递交了一封“声明书”,表明“请求信”是学生真实意愿的表达,希望法院倾听其心声,考虑其诉求。

  吴先生说,请求信中,同学们认为林森浩的罪行是不可原谅的,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林森浩在学校做了一些好事,不是一个凶残的人,从情理上讲,希望能给他一次机会重新做人,请求法院不要判其死刑立即执行。同学们表示愿意代黄洋尽孝,尽一切力量帮助其父母。“我们也不想干扰法院的判决,但是希望能从情理上减轻对林森浩的判决”,希望法院能够慎重判决死刑。

  在请求信中,一些同学列举了林森浩平时生活学习的一些琐事。比如,汶川大地震发生时,他从平时节约下来的钱中捐出800元钱,而他自己每月的生活费仅200多元。他生活挺困难,但是病人送的红包,却坚决拒收。他还曾给农民工连续服务一周,从始至终都很热心。 

  另一位签名的学生认为,从人情的角度来说,黄洋的离开已经让他们非常难受,他们不想再失去林森浩,“我们不能为了惩罚一个人而必须剥夺他的生命”。

  父亲不接受请求信内容

  8日下午,记者采访了黄洋的父亲黄国强,黄爸爸和其家人都坚决希望法院判处林森浩死刑。并且反问怎样鉴定穷凶极恶呢? 

  黄国强说:“我认为他们作为法学院的学生,他们太幼稚了。我觉得中国人杀人不能谈死刑的这个说法(太幼稚),我要求政府去严判,判处死刑,一定要判他死刑。”

  黄爸爸在采访中和记者一再强调,他眼中最简单的道理是“杀人偿命”,与此同时作为生养黄洋的至亲,他也陈述了失去儿子一年来,家人的心痛与煎熬。 

  黄国强说:“失去爱子的这个阴影在我们一家人心上都是无法抹去的,黄洋奶奶最近去世了,(奶奶)一直在家里谈黄洋都没回家,我们都没敢告诉她。她一直在等着她孙儿的回讯,但一直等不到。”

  律师称未必影响二审判决

  复旦大学宣传部部长萧思健表示,目前学校正在了解此事。他认为写联名信表达诉求是学生作为公民的正当权利,林森浩的量刑还是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由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在法律面前,林森浩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否杀了人?是否是故意杀人?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认为,二审是否改判取决于是否有新的事实证据,“请求信”不能对判决造成绝对的影响。

  陈卫东说:“二审改判除非是发现了新的事实或者说证据,或者说认为他是适用的法律不当,应该改。法律判决主要依据事实,(请求信)是法外的东西,不能对判决构成绝对的影响,但是它毕竟是一种民意,法院在做出判决的时候,应当考虑。但是如果认为他的行为非常恶劣、情节非常严重,建议也可以不考虑。”

  复旦大学新闻中心主任刘畅介绍,在投毒案件发生一年多以来,学校常规的思想辅导和心理教育课程都在正常进行之中。

  据《京华时报》、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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