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 16日,曾经震惊全国的“6·8”特大跨国拐卖儿童案在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清恒在得知广东揭阳等地少数家庭有收养婴儿的愿望后,产生从越南组织婴儿到广东省揭阳市出卖或组织越南籍孕妇到中国待产,分娩后再将婴儿出卖的犯罪意图。2010年期间,在与被告人黄曼丽相识后,黄清恒和黄曼丽共同实施了数次将婴儿从越南接送到广东省出卖的犯罪行为。 其中,黄清恒主要负责联系越南籍妇女“阿中”等人在越南境内组织婴儿来源,并安排阮氏军、阮黄玲、阮氏碧秋等人在越南境内以及广西东兴市至广东揭阳市、汕尾市之间的接送。黄曼丽主要发展了在东兴市从事摩托车载客生意的被告人郑斯旭等人,到东兴市下滩岭码头及水文站码头接送带婴儿偷渡入境的越南妇女,再将她们带到东兴市区交接中转或安排搭乘客车至广东省揭阳市。从2010年至案发,该团伙共出卖儿童20余名,其中,公安机关解救出11名涉案婴儿(儿童)。 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黄清恒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黄曼丽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阮氏军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到1年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000元到1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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