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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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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11·20”事故11名责任人被追责

  □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沈 钟立红

  

  本报讯 昨日,宁波市安监局公布了《宁波工业供水北仑青峙支线管道项目“11·20”较大窒息事故调查报告》。去年11月20日零时10分左右,由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宁波工业供水北仑青峙支线管道项目,施工人员在顶管作业过程中,顶裂林德(宁波)气体有限公司氮气管道,导致氮气泄漏,造成5人窒息死亡,1人受伤。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起较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是在工业供水管道项目顶管施工作业中,顶管机头顶裂氮气管道,导致氮气外泄进入施工管道和W6工作井,造成现场施工人员窒息死亡。

  该起事故相关责任单位、人员被依法追责。其中,林德公司、宁波建工、宁波国投等3家单位将由安监、建设部门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4名相关责任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另有7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撤职、记过、警告等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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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