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李代沫审讯近照。 |
“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将于5月27日上午9:00在北京市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4条的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检方:李代沫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4月16日,歌手李代沫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随后媒体披露了李代沫被抓时的视频。民警在李代沫的暂住地查获多包冰毒以及全套吸毒工具。5月9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犯罪嫌疑人李代沫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称,李代沫于今年2月至3月间,在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首开幸福广场某室的暂住地内,先后多次分别容留卢某某(男,28岁,浙江省人)、郝某某(男,33岁,河北省人)、郑某某(男,36岁,内蒙古自治区人)吸食毒品。后李代沫被查获归案。2014年3月18日,李代沫被刑事拘留,4月16日被批捕。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代沫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 李代沫自述吸毒史:因工作受挫复吸 日前,李代沫讲述了自己的吸毒史。2012年底,他认识了同在一个公司工作的一个朋友。有一次,这个朋友拿着一袋东西去找他,“他说这个东西好,工作忙起来能让我精神,我就碰了。”对于这个东西究竟是什么,李代沫表示:“当时不太明白是什么,不过隐约知道应该是类似毒品的东西。” 由此,李代沫进入了其所说的“一个特别的圈子”,圈子里很多人都吸食冰毒,李代沫也开始吸毒。但李代沫说,参加选秀节目蹿红后,演出和工作内容都变了,也因此疏远了这个圈子。直到今年春节前,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上接连遭遇挫折,感觉很不顺,“有时候连跳楼的心都有”。心情低落的李代沫,于是又想起那些圈里的朋友,并再次和他们取得联系,“那之后就又玩了两回。” 4月16日,朝阳检方在向社会通报已对李代沫批准逮捕时,公布了一段检察官在看守所内讯问李代沫的视频,视频中的李代沫精神状态不错。对于自己的行为,李代沫表示“很后悔”,并称自己作为公众人物,“没有给大家带来正面影响,反倒带来很负面的作用”,他表态会积极配合政法部门,为自己争取一个机会。 代理律师透露:他多次因悔恨而流泪 据李代沫的代理律师透露,李代沫被抓后在会见中多次因悔恨而流泪。会见中,李代沫最关心的问题除了家人和刑期外,就是媒体和歌迷对该事件的反应,其希望今后能够重回演艺圈。 李代沫的家人委托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刑辩律师吴立伟等两位律师作为辩护人。吴律师透露,李代沫多次表示会面对现实,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除了关心家人的情况以及刑期外,李代沫向律师问得最多的,便是外界报道以及歌迷对这一事情的评价。“看到不少粉丝仍去其微博中留言,李代沫也哭了。” 本报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