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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2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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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门票未能“立等可取”

游客向消保委投诉景区

  □记者 谢舒奕 通讯员 赵兰兰

  

  本报讯 随着网络消费的普及,网上购买折扣门票、特价机票等,已成为不少年轻游客旅行前的必修课。然而网上购票有其特殊性,有的还有其附加条款,消费者若不事先仔细了解情况,有时反而会更加麻烦。记者昨日采访获悉,最近我市消保部门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消费纠纷。

  近日,家住江北区的于小姐和朋友自驾来到鄞州区旅游,途经当地一家4A级旅游景区,景区门票售价显示为50元。买票前,于小姐习惯性地用手机到网店查看是否有团购或者其他优惠的订票信息,结果真的发现同程网上该景点门票正在打八折,于是毫不犹豫地下了单。

  然而,当于小姐随后前往该景区窗口兑换门票时却被告知,需要一小时后才能取票。“订购时对方没有主动告知,之后发到手机上的确认短信中也没有提及任何相关内容!”于小姐认为此事不合理,强烈要求景区补偿来回路费并赔礼道歉。要求在被拒绝后,于小姐最终选择拨打12315电话求助。

  鄞州区消保委工作人员来到现场了解情况。景区票务员表示,该项规定是同程网和景区共同约定的,而且内容已经在网站“预订须知”一栏进行公示,因此景区对于小姐提出的要求不予认可。后经调解,景区对于小姐提出的建议予以采纳,表示会及时与网站沟通,今后会向网购消费者以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相关规定。

  据消保委的工作人员介绍,随着旅游网络业务的迅速发展,各类旅游机构以及团购类网站提供了大量的预订服务,由于互联网上订票大多有六至八折甚至更低的折扣,消费者从中获取了实惠和便利,但随之而来的纠纷也日益增多。除上述案例外,其他类型的消费纠纷近年来也时有发生:如前脚在网上预订到了便宜门票,后脚到了景区却被临时加价;同一个旅游团队的游客,网上网下报名,差价多达500元;游客在网上预订了景区门票,到了之后却查不到订票记录等。

  眼下新一轮的旅游小高潮即将到来,鄞州区消保委人士借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有计划出游的消费者如打算通过网络预订各类景区门票、机票,应当事先详细阅读相关说明,了解具体的预订流程,以及发生退订、改期等特殊情况时的解决办法。而作为经营者,则也应提高对旅游网络业务操作全过程的控制能力,尽到应尽的告知义务,完善服务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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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