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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2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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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台渔业合作示范区在象山设立

将实施台湾石斑鱼产业规模化转移

  □记者 鲁威 通讯员 沈正中 陈光曙

  

  本报讯 昨天,在象山召开的2014年“两岸渔业产业项目合作对接会”上,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和浙江省台办联合宣布,同意在象山设立浙台(宁波象山)渔业合作示范区。  

  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设立浙台(宁波象山)渔业合作示范区的批复》,浙台(宁波象山)渔业合作示范区位于石浦经贸合作区石浦港两岸沿港区块,按渔业生产、商贸、旅游等功能分区设置,由浙台双方共同建设形成水产养殖合作示范园、渔业综合加工服务示范基地、水产品商贸示范区、水产品冷链合作示范园、鱼文化体验区的“一区多园”的产业功能区。

  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立足生态、持续发展”原则,双方将完善浙台(宁波象山)渔业合作示范区建设方案,制定示范区建设规划。通过加强与台湾渔会和渔业界的沟通与对接,将把浙台(宁波象山)渔业合作示范区建设成两岸渔业产业合作平台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渔业产业基地。

  根据两岸协议,两岸将打造华东地区首个“台湾村”项目,建设全国首家地(市)级两岸渔业合作研发机构,每年引进20名以上台湾渔业专家或台湾养殖户,驻点开展专业种苗培训和成鱼养殖,逐步实施规模化台湾石斑鱼产业转移工程。合作双方还将在示范基地建立“台湾渔民养殖精品园”,用5年时间建成育苗繁殖、饲料加工、苗种精养、海洋生物产业链,并打造一个台湾长居人员超过100名的特色渔业“台湾村”。

  下一步,宁波象山将进一步加强与台湾渔业组织及企业合作,构建远洋捕捞、种苗繁育、示范精养、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大宗交易等完整产业链,形成石浦港南岸20公里、上万亩面积、亚太地区最大的海洋生物产业园和交易集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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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