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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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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带失效

车辆侧翻后司机身亡

  本报讯(记者 黄金 通讯员 陈文铮) “因一杯水引发事故,因一根安全带失效夺走年轻的生命,实在太可惜了。”前天,余姚法院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让法官感叹不已。

  2013年1月21日,钟某开车行驶在余姚的高速公路上。由于行驶时间长,钟某觉得有些口渴,就低头拿水杯,哪知钟某拿水杯的过程中方向盘偏离,小车向第四车道偏离,并与前方正常行驶的货车发生碰撞。钟某的小车侧翻,货车撞到边护栏后发生了侧翻。货车司机苏某当场死亡,两名乘客也不同程度受伤。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交警认定,钟某在高速开车时拿水杯,其行为严重妨碍安全驾驶,对苏某的死亡和另两名乘客的受伤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但是,被害人苏某在事故中也需要承担次要责任。原来苏某的车辆安全带抓固定锁扣已损坏,根本不能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这也导致了苏某在车辆发生侧翻后意外死亡的严重后果。苏某车上的两名乘客也因为没有系安全带而受到轻伤,而作为肇事司机钟某因为正确佩戴安全带,在汽车碰撞发生侧翻后完好地从车中出来,并且打电话报警。

  就这样,因为一个小动作带来事故,又因为安全带失效,苏某年仅36岁的生命戛然而止。而苏某家中还有不满周岁的儿子、65岁的老母,家人闻讯如晴天霹雳。

  昨天,钟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余姚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同时,苏某的家人向余姚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钟某赔偿,目前仍在调解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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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