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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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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买的家具是冒牌货

消费者欲维权 遭遇取证难

  本报讯(记者 房伟) 近日,市民袁女士向记者投诉,她最近发现2007年在江北区一家私城买到的一套家具居然是假冒名牌货。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该纠纷由于涉及时间久远,取证困难,消费者已放弃了赔偿诉求。不过记者也了解到,一些家具店在销售主品牌之外,也会夹带销售一些副品牌,为避免纠纷,消费者在选购时要多留个心眼。

  2007年7月,袁女士在江北区一家私城一楼的怀雅贵族家具专卖店,以近7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张床和两个床头柜等。

  “直到今年初搬了新家后,发现床有点松,就想找卖家维修下”,袁女士告诉记者,到了家私城才发现这家店早就不做了,而且发现床是另一个品牌。“明明是怀雅贵族专卖店,但店家卖给我的居然是另一个品牌,这不是假冒名牌吗?”袁女士就此联系家私城要求赔偿,并向12315进行了投诉。

  “这家专卖店四五年前就不做了,所以我们现在也无法查证袁女士说的假床是否就在这家店购买的。”上述家私城负责售后的陈经理表示,家私城一般都是默许商家销售20%左右的副品牌,也算是这一行的潜规则,卖沙发的总归要配一点茶几之类的。     

  昨日下午,接受该投诉并参与处理的江北区甬北工商所凌红强所长告诉记者,袁女士购买家具的时间太久远,且因为取证难,最终放弃了赔偿要求。

  凌所长告诉记者,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消费者在市场购买商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当场内经营者离场或者市场已关闭的,有权向市场举办者要求赔偿。“虽然专卖店已撤柜,但消费者可以向家私城索赔,但目前的情况是消费者手上只有订购合同,没有保存注明家具品牌的说明书、合格证等,因此导致证据不足,维权困难。”

  对此,凌所长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针对有部分商家销售副品牌,一定要问清,并保存好订购合同、说明书、合格证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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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