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郑培金 实习生 张智颖) 嫌公司发的工资太少,销售员王某虚构了一个假公司,以假业务的形式骗取公司货物。近日,他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江北检察院提起公诉。 王某今年26岁,在宁波某科技公司担任销售业务员,月薪3000元左右。2012年9月,王某在网上注册了一个虚假公司———无锡亿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并虚构了其注册地址和联系人“徐云杰”。 2013年1月,王某以销售员的身份与“亿普公司”签订供销合同,把货物卖给这家假公司,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8万余元。科技公司宁波总部审核后,将货物发往无锡,并要求王某负责进行货物交接。 而实际上,露面的“徐云杰”就是王某的好友董某(另案处理)。随后,王某便将该批货物以35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实际得款23万元。 之后,收到货的“亿普公司”一直声称货物不符规格,不愿意付款,科技公司便派王某从中协调。为了不让人怀疑,王某用自己的手机给“徐云杰”的手机打电话,制造了一系列的通话记录。 2013年4月份,款项还是没有到位,“徐云杰”也失去了联系,公司便要求王某去派出所报案。 王某一听慌了,立即对公司说自己联系到“徐云杰”了,并请另一位好友郎某(另案处理)帮忙,“戴上帽子,戴上墨镜,去ATM上汇款”。而郎某则先后两次以“亿普公司”的名义,给科技公司汇了19万元。王某认为,这样做公司就会认为“徐云杰”这个客户是真实存在的。 然而,科技公司早就另派人到当地工商局查询,发现并没有“亿普公司”的登记材料,就立即报了案。 近日,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王某提起公诉,等待王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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