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我在工厂上班,最近老板要求我每天加班2个小时。这个月我因为家里的事情没有去加班,结果在这个月发工资时,老板扣了我200元。请问,我不愿意加班老板就有权扣工资吗? 我们来帮您:对于小陈所说的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所在单位的做法是不对的。 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 由此可见,单位要求小陈加班必须得经过本人的同意,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另外,对不愿意加班的劳动者扣减工资,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记者 罗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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