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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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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法三章”加强自律

37家银行签约支持实体经济

  本报讯(记者 崔凌琳) 昨天,在市政府召开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工作会议上,37家银行机构代表共同签订了“三大自律公约”,进一步为我市实体经济发展补给“活水”,力求在现阶段风险化解和金融发展中,以信贷存量盘活,带动重点产业转型,提升经济金融资源使用效率,促成银企共赢。

  据悉,这“三大自律公约”包括:《宁波银行业困难企业帮扶自律公约》、《宁波银行业加强失信客户管理自律公约》和《宁波银行业规范经营自律公约》。

  其中,《宁波银行业困难企业帮扶自律公约》对银行业提出了全面自律管理的要求,对银行在困难企业帮扶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详细界定。如,不得随意或变相调减名单内被帮扶企业的信贷额度;合理定价金融服务收费,根据被帮扶企业现实情况,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给予利率方面优惠,并在贷款偿还方式和本息支付时间方面做出有利于困难企业的安排;对已确定的被帮扶企业的担保债务,应视情况实行先出险企业后担保企业的追偿顺序,尽力保证担保企业的正常经营等。

  《宁波银行业加强失信客户管理自律公约》主要对银行失信客户名单的认定标准、数据管理、使用要求等进行了全面规范,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者,以改制、承包、重组、破产以及抽逃、隐匿、转移资产等方式逃避、悬空银行债务,损害银行债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产权不清的担保或恶意拒绝补办担保手续、损害银行债权者等,都被列入了“失信客户”名单认定标准。

  《宁波银行业规范经营自律公约》则对银行业开展信贷业务和服务收费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自律性规定,特别重申了银监会信贷业务“七不准”和服务收费“四公开”等。

  市金融办人士表示,三大《公约》的签订,一方面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渡过难关提供了机制保障;另一方面,银行业面临的借款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得以分类治理,确保“帮扶一块、打击一块、规范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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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