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网站17日消息,为保障消费安全,净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了多项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的措施: ———完善舆情监测、伤害监测、消费者质量投诉等信息采集体系,逐步建立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清单,明确重点监管内容。突出消费热点,注重抓好儿童用品、家用电器、汽车及电子商务产品等监管。 ———增加市场抽样比重,加快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市场反溯监管机制。探索承检机构竞争性选择机制,在监管工作中试行购买第三方检测认证服务。开展企业质量自我声明试点工作,鼓励企业主动接受消费者、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增加消费品抽查比重,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中消费品的种类、企业和批次数均要占到各自总量的50%以上。风险监测产品中消费品要占到80%以上。 ———建立国内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搭建监管信息互通平台,实现监管联动。 ———加快构建“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 ———畅通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完善12365投诉举报热线政策咨询、消费维权、纠纷调解等功能。探索消费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机制。 ———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状况调查,摸清生产企业底数,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完善质量诚信体系。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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