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璟璟) 市国土资源局昨天公开曝光我市8起典型土地违法案件,其中以非法占地、破坏耕地为主。从所公布的案件处理结果来看,非法占地和破坏耕地,将被处以拆除违法建筑,占用的土地还得退还,有的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统计,2013年度,我市共依法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045宗,罚没款3879万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17宗,对81个违法当事人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破坏耕地、基本农田等违法行为较为典型。其中,以镇海施某某非法取土破坏基本农田案最为引人注目。施某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汶溪村民主山塘旁的耕地上取土,将耕作层的土壤全部取出,围成了一个深达2米至3米的塘体,用来倾倒淤泥和污水,谋取非法利益。经现场勘测,涉及基本农田6.1亩,土地的种植功能完全丧失,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目前,公安部门已刑事立案,而施某某外逃,被列入网上追逃。 此外,江北区洪塘街道杜某某等3人、奉化市裘村镇马头村卓某某也因破坏耕地而获处罚。目前,奉化一案,违建已强拆;江北一案,公安部门侦查完毕,已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而象山康鑫石材厂等4起案件,均涉及非法占地搭建,终因不履行处罚决定,而被执行违建强拆。其中,象山康鑫石材厂擅自占地新搭建花岗岩加工厂房,占用耕地和林地面积近269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150.54平方米;违建被强制拆除,并对地块进行复耕。而宁海巨力吊装有限公司、远大汽校等17家单位和个人,则非法占用约81亩的建设用地,搭建简易厂房和棚屋等,最后约5.7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被实施强拆。夏某某、俞某某、宁波市鄞州某彩印包装厂等个人和企业,被强制拆除违建17.46万平方米。另外,朱某、范某某等36户,则在耕地上擅自搭建居住的平房和简易房。最终,8250平方米违建被强制拆除,并被要求对拆除地块进行复耕。 在曝光的8起典型案件中,还有一起涉及非法采矿。余姚市周某某父子擅自在集体山林非法开采宕碴类石料累计40余万元,并造成矿产资源被严重破坏。该行为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目前案件已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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