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审计署发布报告,多个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在报告中被“点名”。审计报告指出,一些中央部门主管的社会组织和所属单位依托行政资源不当牟利。至2013年底,卫生计生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3个部门主管的35个社会组织和61个所属事业单位利用所在部门影响,采取违规收费、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有偿提供信息等方式取得收入共计29.75亿元。 一些行业协会成“收钱协会” 被点名的行业协会对企业需求可谓“对症下药”。例如,中华医学会在2012年至2013年召开的160个学术会议中,用广告展位、医生通讯录和注册信息等作为回报,以20万元至100万元价格公开标注不同等级的赞助商资格,收取医药企业赞助8.2亿元。 “医药企业通过送钱的方式影响医学会,医学会利用准公共机构的权力影响医院和医生,建立了一个完整的链条。”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认为,药企自然希望能迅速获得相关领域医生的资料,但这种做法如同变相地买卖医生个人信息,情节严重时甚至涉嫌触犯刑法。 审计报告还显示,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将受卫生计生委委托收集的医院用药数据,出售给医药市场调研公司,2011年至2013年违规取得收入3527.1万元。 不仅信息,行业协会还能为企业提供“荣誉”。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2013年在受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进行绿色建筑标识评价过程中,未经批准违规收取参评单位评审费1418.55万元。一些行业协会还明码标价卖奖牌,例如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就曾被曝光举行评奖活动,颁发奖项都明码标价,交纳一定金额就能评选上“十佳百姓满意放心奖”。 此外,一些协会为了钱甚至成为企业“绊脚石”。2014年,湖南一个行业协会被曝光出台公告,未花钱取得协会确认证书的企业,不能在当地承接相关业务。 揭开一些行业协会“敛财术” 在审计署报告以及各种监管部门的调查中,多个行业协会的敛财手法也渐渐浮出水面: ———手法一:“公为私用”。2010年和2011年,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多收取理事单位会费200万元,专门用于支付常务理事单位休闲度假等与协会无关的开支。2010年和2011年,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以购买办公用品等名义虚列支出,分别购买购物卡14.77万元和11.34万元。 2009年,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将正式成立前企业捐赠价值22.31万元的1辆汽车登记在管理人员个人名下,至2011年底仍未办理车辆变更手续。 ———手法二:“伸手要钱”。高新区协会违反有关社会团体的单位会员不得为国家机关的规定,将81个地方高新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和14个省市级科技厅(委)吸收为单位会员,2010年至2011年收取会费94.2万元。 ———手法三:为企业“代言”。2013年,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因组织部分金店垄断黄、铂金饰品价格被查,其通过相关行业文件,约定黄、铂金饰品零售价的测算方式、测算公式和定价浮动幅度。5家金店因垄断价格被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1009.37万元。 ———手法四:为自己“谋利”。2008年至2011年,公安部所属中国消防协会在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发行考试教材等,取得收入825.32万元,其中无版号出版物销售收入322.21万元。 协会“去行政化”迫在眉睫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今年年初表示,为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民政部在2014年启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争取到2015年底前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刘春彦认为,从组织的角度看,所有的行业协会到民政部门注册或备案,和原来依附的组织完全脱钩;从财产角度出发,一些行业协会有大量的国有资本,也应当由监管部门监管过来;从人员上,要避免政府机构的人退休后进入相关行业的协会。 “行业协会不应有公共性质或准公共性质。”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认为,让行业协会履行行业自律、行规行约、行业标准、信息统计、行业发展规划等应有的职责,从人财物的角度将其完全和行政部门分开。 2013年出台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明确,将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强化行业自律,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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