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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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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建立完善暴恐犯罪举报奖励机制

对举报者将重金奖励、及时兑现

  据新华社电 记者27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建立完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举报奖励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及时举报涉恐涉暴线索。根据举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对群众重金奖励、及时兑现,并严格保护举报人。

  根据部署,各级公安机关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并予以公布。

  目前,部分地方公安机关已经向社会公布了举报奖励办法。云南省公安厅规定举报暴恐最高奖励20万元。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规定,为公安机关提供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有效信息线索的群众,最高可获得50万元奖励。深圳市公安局规定,对于举报人提供的涉恐线索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奖励金额不设上限。

  通知明确了鼓励群众重点举报的几种情形,包括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视频以及其他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的,以及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

  据介绍,广大群众可通过向执勤民警举报、到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特殊情况下也可异地举报。重点举报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以及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

  公安部要求,对群众举报,各地要根据查证情况和对防止暴力恐怖事件发生、侦破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按等级给予现金奖励,并及时兑现奖励承诺。经查证不属于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但对打击其他违法犯罪、抓获犯罪嫌疑人发挥作用的,按照其他规定予以奖励。

  此外,还将做好对举报人的保护工作,视情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举报人。因工作失误造成举报人人身安全和财产等受到威胁或损害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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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