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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3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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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院押送涉案车途经山西被扣

山西交警:法院执法应遵守交通法规 陕西法院:交警不能干涉法院司法权

  目前,31辆工程车只能静静地躺在原平一家工厂的院子内,前轮还通通被放了气。

  6月17日,陕西华阴市法院押送31辆工程车回程,哪知道车开到山西原平市时被交警查扣。山西原平交警认为,无牌工程车上路安全问题非小事,必须办临时牌照。法院则认为,交警不能干涉法院行使生效裁定和司法权。法院、交警“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28日,原平市公安局召开紧急会议,专门研究此事,会议责成原平交警队妥善处理此事。

  陕西法院异地执行组庞大车队

  5月29日,华阴市法院受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华阴市振华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诉重庆人张某、冯某夫妇拖欠租赁款半年不还,请求法院判决二人归还租用的35辆工程车辆以及72万元租赁费。

  华阴市法院6月5日裁定:查封或扣押张某夫妇租赁的振华公司工程车辆35辆;冻结72万元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等值其他财产。

  6月17日,华阴法院调集15个法官、法警,带领50多个司机和维修人员,前往张某夫妇所在的山西五台县一矿区执行查封扣押任务。当日上午,被执行的31辆工程车转移上路。为保证工程车安全行驶,法院警车闪着警灯,前开道后押送,维修人员随队出发。

  交警称31辆工程车属“三无车辆”

  17日下午,车队进入原平市,遭遇交警拦截检查,尽管出具驾驶人员的驾照、司法裁定以及执法证件,10多名交警仍以工程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为由拦截。当天下午,原平市法院也出面协调,直到天黑也没有结果,当晚31辆工程车被拖走扣留。

  原平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薛源说,31辆工程车都是重型车辆,交通法规定上路车辆应当办理牌照或临时牌照,此外还得办理相关保险,这样车辆就有效地纳入了交警的安全管辖内,法院的执行也应当遵守交通法规。目前,交警部门仍在等华阴市法院办理相关手续,接受处理。

  带队的华阴市法院副院长蔚冰武认为,车辆办理临时号牌,这是交警对正常车辆进行的约束,但法院查封扣押的案件标的物并非正常车辆,法官行使的是生效法律裁定。况且,押送车辆时,前后都有警车开道,维修人员随队出发,法院已经做了保护工作。蔚冰武说,在司法实践中,这种用行政权干涉司法权的事很少见。

  专家观点

  “行政权不得干预司法权”

  法院、交警“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记者采访到的法律界人士却几乎都站在了法院一边。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树义就认为:交警强行扣留重型车的行为不成立。

  张树义认为,一般的机动车无牌照是不能上路的,但是在一个司法案件中的车辆,它无牌照,至少作为一个证据,要保持这种状态,把它当作一般物品来对待这是不能成立的。

  陕西振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洪也认为,生效的司法裁定具有公共约束力,不仅仅只约束当事人,各级单位也应当遵守。交警的行政权不得干预法院的司法权。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强力则认为,当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产生冲突时,通常要经过法院进行行政复议来判定交警的行政权力有没有效,还有待于法院的裁定。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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