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8岁女孩李微微为救落水小同伴溺水身亡。当地政府曾打算为其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却未获得批准。当地官方称,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不提倡、不宣传、不鼓励,避免盲目模仿。(7月2日《北京青年报》) 不鼓励未成年人见义勇为,避免盲目模仿,这一初衷是好的。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在宣扬见义勇为时,的确忽视了“未成年人盲目模仿”这一可能性,近年来才开始注意这一问题,更加提倡“见义智为”和“见义巧为”。就这一点来说,大竹县政府部门考虑得比较细致,值得肯定。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对李薇薇不授予“见义勇为”称号,不能变成是对她见义勇为行为的否定,更应该避免让痛失女儿的父母家人产生“救人白救”“死了白死”的误读。因此,当地有关部门应该在对待类似李薇薇这样的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事件时,可以不鼓励、不宣传,但还是应该予以承认,并按照给予见义勇为者应有的称号和抚恤金。这样才能体现制度的善意,避免让其家庭流血又流泪。公孙好 陶小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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