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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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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伙夜半下水救起轻生女子

等民警到达后就悄悄离开了,连名字也没留下

  □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李绩

  

  “真是两个好小伙子,救了人后连名字都不肯留下。如果没有他们,跳江的女子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市民李先生昨天给本报新闻热线87777777打来电话,说真该找出这两个小伙子好好表扬一下。

  事情发生在1日深夜11点30分左右,横跨奉化江的鄞县大桥上,一名女子从桥中央翻过栏杆,纵身跳下。鄞县大桥连接钟公庙和石碶,桥下的江面近百米宽,最近连日阴雨使水位高涨,女子眼看就要被江水吞没了。

  这个时候,两名青年男子跳入了江中,他们一起向女子落水的位置游去,抓住仍在不停扑腾的女子,将其背过身,从两边一人拉一只手,拖着女子游向岸边。

  女子跳江后,有群众迅速报警。石碶派出所接警后,值班民警谢瞻坤和其他同事一边驾车前往,一边准备好了绳索和救生圈等设备。当他们抵达现场时,发现投江女子已被救起,于是迅速安排车辆将女子送往就近的医院抢救。

  据谢瞻坤介绍,当时他看到旁边有一个20出头的小伙子,浑身湿漉漉的,只穿了一条内裤。旁观者中有人告诉民警,投江女子就是这名没穿衣服的小伙子和另外一个人一起救的。当时两名男子夜跑路过鄞县大桥,刚上桥就目睹了女子跳江的情景,两人一点都没犹豫,就从岸边跳了下去。

  民警请男子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但男子却轻描淡写地说了句“小事情,没什么”,就悄悄离开了。

  经调查,女子姓周,22岁,陕西人,因为感情纠纷而轻生投江。由于施救及时,她的性命保住了。据医生介绍,到昨天周姑娘已经基本脱离危险,生命体征平稳。

  谢瞻坤对两名男子很钦佩,他表示这两人不仅水性好,也很有救生经验,施救非常果断勇敢。关于这两人的信息,民警只是从围观的群众那里得知,应该是江西人,在周围工厂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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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