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校车交通事故追踪 综合新华社电 长沙警方12日晚通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12日对发生校车交通事故的湖南湘潭一幼儿园负责人王长海、法人代表王霓裳予以刑事拘留。 10日,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桥村乐乐旺幼儿园一辆校车,在途经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干子村时翻入水库,致车上11人死亡,包括8名幼儿。 据湘潭市有关部门介绍,乐乐旺幼儿园2010年开办,在湘潭县教育局办证。2011年1月响塘乡划归雨湖区,2011年4月11日在雨湖区教育局换证。 11日下午,湖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湘潭幼儿园校车翻车事故调查的初步情况:校车超载、未按审定线路行驶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葛建中介绍,初步判断事故发生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该校车存在超载行为,事故车为一台核定载客人数为8人的五菱牌改装校车。事发前,事故车在前一个站点卸载了4名幼儿,事发时车上仍载客11人,实际共载客15人,超载近一倍。二是事故车未按审定的通行路线行驶,事发路段不在该校车经审定的通行线路内。 记者11日沿着校车的路径行走,校车沿途经过至少5个水塘。水塘周围均没有任何护栏,也没有任何警示标志。 此前有报道称,11日湖南省召开紧急视频会议,通报事发校车的司机郑友华上岗仅几天时间,对校车行驶路线不熟悉,缺乏必要的校车驾驶培训。 学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前几天,郑友华刚和老婆离婚,他和另一名校车司机发生过争执并打了一架,他这几天情绪不太好,本想10日辞职不干了,但学校要到7月15日放假,园长挽留他再开几天车,没想到11日开车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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