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13日联合公布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国务院常务会议7月9日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将对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与五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的目标异曲同工,都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 这位负责人说,2014年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此外方案还规定了各省区市其他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这几年内购买新能源车的占比,尤其指出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细微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区域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比例不低于当年15%。 针对公众关心的新能源汽车的基础设施配备,方案也作了明确规定:充电接口与新能源汽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五部门要求按企业投资为主、政府鼓励引导的原则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加强新能源汽车重点设施建设,保障充电需求。 对于如何落实这些目标要求,该实施方案围绕规范采购管理、建立设施服务体系、优化使用环境等三方面提出了14项具体措施,包括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享受财政补贴,轿车采购价格扣除财政补贴后不得超过18万元;地方政府应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短 评 治霾治奢的一剂良方 在我国公车改革深化的大背景下,公车“新能源化”既是治霾和撬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杠杆,同时也是治奢的一副良药。 从中央与地方补贴,到免征购置税,再到公车采购,去年至今,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政策。尽管今年上半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售同比增长2.2倍,但是与同期我国1168.35万辆汽车销售总量比,新能源汽车占比还不到0.2%,新能源汽车仍然面临“久推不广”的难题。 专家表示,此次国家有关部委出台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的政策,肯定将给个人消费者更大的购买信心,将有力破解新能源汽车“久推不广”难题。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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