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舒奕 通讯员 袁利) 购买服装的时候你有没有格外注意一下吊牌标注?你会看上面的安全技术类别等信息吗?其实,这个不仅仅多数消费者看不懂,不少服装店经营者也是一头雾水。最近,鄞州区一家服装店老板就因为没了解透有关服装吊牌上标注的内容而吃了大亏———卖了6件服装,却赔出了7000元钱。 这位服装店的老板是王女士,她的店开在鄞州区集士港。7月初,有位姓陈的消费者来到王女士的店里选购衣服,最终挑选了6件服装,总价约11000元。当天,陈把服装钱付清后,还没走出店门,就发现了这些服装的问题。“这几件衣服的吊牌标识上都写着‘安全类别:GB 18401-2003 B类’的字样。这是新衣服啊,怎么还是旧标准?该不会是不合格产品吧!”当时,消费者陈先生向王女士进行交涉。同时,他以商家存在欺诈嫌疑为由,要求立即为其退货,并给予赔偿。 对于陈提出的交涉,王女士一头雾水,一下子没听明白。但她仍拍胸脯表示,店内服装一直是从正规渠道进货,绝不可能是不合格产品。双方争执不下,陈便拨打了12315热线,向鄞州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诉。 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集士港分局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他们告诉王女士,自2012年8月1日起,《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已经全面强制实施,不符合2010版标准的纺织产品均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也就是说,生产日期在2012年8月1日后的纺织产品必须符合2010版标准才能销售;而生产日期在2012年8月1日前的纺织产品,必须同时符合2003版标准和2010版标准才能销售。因此,这6件服装确有不合格嫌疑,但准确判定是否合格,需要进行进一步检测。 听到这儿,王女士这才回忆起,经销商曾跟她提过,这些服装很可能是三四年前生产的,“这样想想衣服的染色牢度肯定大不如前了,我愿意赔钱,但我确实不是故意的。”她立即表态。经过调解,陈先生把6件服装退给商家,商家将购衣款如数退还,并额外补偿7000元。 “虽然《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已经全面强制实施近两年时间,但据我们调查发现,不但多数消费者不了解这一情况,不少经营者也不怎么懂。”鄞州区市场监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昨天这样告诉记者。他认为,作为经营者,尤其应当看得懂自己所经销服装的吊牌标识,在上述事件中,王女士就是吃了这个亏。 据悉,该区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对所辖区域的一些服装店展开了随机检查,发现不少在售的服装上的标签都不规范。“按照规定,目前在售服装,其标签上对安全技术类别(或称安全类别)的表述只有两种———GB 18401-2003 B类(或A、C类)和GB 18401-2010 B类(或A、C类),但事实上标签的标识方式却是五花八门,有GB/T 18401-2010 B类,也有GB 18401 B类的,还有的图省事只写‘B类’。像这样的标识,明显是不规范的,按规定不允许销售。”参与检查行动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 上述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相比之下,2010版安全标准比之前的2003版标准更加严格,与此同时,存放时间过长的服装,也往往会存在各种问题,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服装时,最好还是多留个心眼,尽量不要购买仍然在执行“旧”标准的“新”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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