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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3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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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在工作一个月内签订

  陈先生:我在单位工作了快一年了,单位虽然帮我缴纳社保,但是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单位违法吗? 

  

  我们来帮你: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陈先生所在单位存在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另外,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罗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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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