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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3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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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
准备把烟花卖到国外

男子被判非法经营罪

  本报讯(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圆子) 逢年过节时在零售的烟花爆竹,其实都是经过行政许可后才能卖的。而男子钟某却未经许可,准备将烟花爆竹贩卖到国外,最终被执法人员查获。昨天下午,在镇海法院,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今年28岁的钟某是江西人,大学未读完就到义乌从事外贸工作。一次帮朋友看管铺位时,钟某将一些烟花爆竹的图片放在显眼的位置,接到一名印度商人给的生意:订购一批烟花爆竹并出口到印度境内。

  去年6月,钟某从他人处购买了2973箱烟花爆竹,并以出口日用品的名义办理了出口报关手续,还雇用集卡车,将这些烟花爆竹运到宁波北仑港等待装船。

  同年7月,执法人员进行集装箱检查时,发现钟某的集装箱内装满了烟花爆竹且没有相关的许可手续和报批证明,于是,执法人员将这批货物予以查扣。得知货物被扣的消息后,钟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进出口等,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由此,镇海法院经审理认为,钟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但考虑到该批烟花爆竹未完成出口且钟某存在自首的情节,判处钟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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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