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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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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城管
夜查餐厨垃圾违规收运

  □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张黎升 蔡晓丰

  实习生 陈葛泉成

  

  前天夜里,海曙区城管局会同公安部门,对辖区内的部分餐馆进行了突击检查,对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或是擅自提供餐厨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以堵住餐厨垃圾污染的源头。

  

  违规收运餐厨垃圾被查

  当天晚上6点45分,城管执法队员在狮子街小鱼驿站拦住了一辆装载泔脚水的汽车。这是一辆7座的长安小面包车,车身有些污浊。打开汽车后门,可以看到车内的座位都被卸下,堆放着10个圆形垃圾桶,一股浓浓的酸臭味扑鼻而来。据查,这名餐厨垃圾违规收运者来自余姚,每天从一些饭店里无偿收取泔脚水,运回余姚养猪场喂猪。今天才刚开始收,就被执法队员抓了个现行。据执法队员估算,这些垃圾桶每桶能装百来斤的泔脚水。

  当天晚上7点,城管执法队员又在孝闻街老屋川菜馆门口拦下了一名擅自收运餐厨垃圾的车主。收运餐厨垃圾的是一辆依维柯面包车,车身非常干净,很难想象这是一辆收运餐厨垃圾的车辆。据查,车主是湖南人,从事养猪行业已经有十余年,目前在余姚丈亭开了家养猪场,有300余头猪。为了节省成本,在一些餐饮单位收取餐厨垃圾作为猪饲料,每天都能拉回去1000余斤泔脚水。

  随后,执法人员还在西北街小餐馆、西河街来必堡快餐店附近相继发现了违法收运餐厨垃圾的车辆。当天晚上的执法共进行了5个小时,现场查扣擅自处置餐厨垃圾清运车辆7辆,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发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最高处以3万元罚款

  海曙区城管局二中队中队长沈杰告诉记者,按照《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未经许可从事经营性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收集、运输、处置的餐厨垃圾及其他相关非法物品外,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对擅自从事非经营性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按照《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最高500元的罚款。同时,按照《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于擅自将餐厨垃圾交于无资质单位收运的餐饮企业,最高可以处以5000元的罚款。

  “泔水猪”危害很大

  据城管执法人员介绍,“泔水猪”是指利用饭店、宾馆、餐厅、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饲喂的猪。由于这些餐厨剩饭剩菜和垃圾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被人们收集喂猪,成为传播疫病的重要隐患,容易引起动物感染沙门氏杆菌、大肠杆菌等10多种传染病,而且由于病原体寄生在猪的体内繁衍,还可造成多种人畜共患病的发生。从屠宰检疫检验结果来看,用泔水喂养的猪,其肉质明显不如用正规饲料饲养的猪好。由于“泔水猪”肉质差,经营者只能通过非法渠道流入管理不规范的市场和一些小饭店、小餐馆及工地食堂等,逃避了动物检疫监督,可能导致带有病原体的猪肉被人食用,影响人体健康。因此,从保证食品安全,维护人体健康的高度来讲,“泔水猪”的问题决不能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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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