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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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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子“自拍照” 版权归谁?

相机主人认为属于自己 网站称非人类不拥有版权

  黑冠猕猴自拍照

  印度尼西亚多只黑冠猕猴的“自拍照”爆红网络,引发不少网站转载,照片的版权问题却引起不小争议。照相机的主人认为版权应当属于自己,有人则主张“公有”。

  网站拒删猴子自拍照

  英国野生动植物摄影师戴维·斯莱特现年49岁,从事职业摄影师15年。

  他2011年前往印尼苏拉威西岛热带丛林拍摄黑冠猕猴时,获得那些“自拍照”。

  斯莱特冲印出照片后,发现一只猕猴拍的非常好,表情有趣,于是就将照片发布到了网上。

  美国“维基媒体”网站把这张照片定义为“公有”,可免费下载。很快,照片在网上就开始疯传了。

  斯莱特发现后立即要求维基将图片撤下,并声称自己拥有这张照片的版权,如果维基要公开他的照片,就应当先付他版权费。

  斯莱特告诉英国广播公司记者,虽然猴子按下快门,不过,照相机由他架设在三角架上并设置好自拍模式。

  “不是那些猴子偷走照相机,然后躲到灌木丛后面,自己拍照。我需要做大量准备工作。”他说。

  斯莱特要求网站删除照片,并威胁起诉维基媒体网。斯莱特7日说,网站拒绝他的要求。

  维基媒体网运营团队维基媒体基金会说,斯莱特没有那些照片的版权,缘由是照片不是由他拍摄。

  维基媒体基金会在一份声明说,没有人拥有这些照片的版权,依据美国法律,“版权不能授予非人类作者”。

  “我们严肃对待(斯莱特的要求),彻底调查了双方的主张,”声明说,“当一个作品的版权不能授权给某人时,便成为公有。”

  对维基媒体基金会的说法,斯莱特并不认同。他说,当有这类事件发生时,版权法应当有所更新。

  版权所有者

  必须是人类

  斯莱特又指责维基在最近的一份公开报告中利用了这张照片的版权归属问题炒作了一篇新闻故事。斯莱特表示自己无法接受维基前后完全自相矛盾的说法。他希望人们能够立刻停止使用维基,他说:“必须让大家都知道,维基并不是真理之源。”

  在斯莱特发表以上言论后,维基发言人凯瑟琳·马赫也发表了一份声明称:“我方在经过慎重的考虑和研究后认为,照片中的猕猴也没有版权。任何人对这张照片都没有版权。所以我方将这张照片划归为公共领域分类,任何人可免费使用。”

  “根据美国法律,版权不能归非人类所有。所以,在此事件中,尽管猕猴是照片作者,但它没有版权。在此之后,对照片进行冲印、加工、修改的人,也只对修改部分拥有版权,对照片本身不具有版权。”

  报道称,知识产权法专业律师乔什·布雷斯莱也表示称,很明显,此次事件中,版权的所有者应该是猕猴。但法律规定版权所有者必须是人类,所以从法律上来说没有人对这张照片拥有版权。

  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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