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农发行原副行长操良玉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其利用职务之便,受贿382万元,借贷款为他人牟利。 事实上,“行长落马”在多地频发,受贿数额最高已上千万元。 审批贷款造就“千万行长” 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操良玉案将由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据了解,通过审批贷款收受好处,是这位副厅级官员敛财的一大“法宝”。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3年,嫌疑人操良玉收受的贿赂,几乎有一半来自安徽省安庆市江花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操良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该公司法人代表储某所送现金,为该公司贷款事项提供帮助。 为安全隐蔽地获取非法利益,操良玉可谓煞费苦心。自2005年起,操良玉让其弟操良奇到靠他审批获得贷款的公司上班。随后6年间,操良奇领取干股分红共计174万元人民币。目前,操良奇因涉嫌共同受贿犯罪被查。 越来越多的金融高管栽在“签字生财”上。 一些“落马行长”动辄千万身家。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执行董事、总行副行长的杨琨今年6月受审,其先后收受财物3079万余元。 金融腐败花样繁多手法隐蔽 金融腐败花样繁多,主要有以下几种手法——— 手法一:“欺上瞒下”,盘剥企业。行长落马,折射出企业“贷款难”背后的“好处费”现象:执掌放贷大权的任职期间,操良玉所在安徽省分行放贷额多年超过500亿元。为“投桃报李”,10余家公司向其提供现金、投资分红款等贿赂。 手法二:曲线获利,牟取“股权”。梳理落马金融高管不难发现:有专业知识的“金融精英”,更热衷通过债券交易、股权交换实施间接的利益输送。比如,2013年至今,债市利益输送的监管风暴席卷了多家银行、券商、基金。曾任易方达基金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的马喜德,涉嫌挪用了投资者的35亿元资金,但获利是借助200余次债券买卖,分得2300余万元。 手法三:以权谋私,非法诈骗。上海市检察院发布的《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显示,去年上海检察机关查获以出售理财产品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案11件,案值达15亿余元。其中多有银行、保险金融机构负责人卷入诈骗储户、非法集资。 内部监管和稽查方法手段乏力 据记者统计,十八大以来,银行、证券等金融领域落马高管有数十人。仅在银行系统,已有20名行长级高管落马。部分纪检干部、金融学者认为,权力集中一个人,是“行长落马”背后的腐败深层症结。 “一些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管、稽查方法手段单调,效果不彰。有些监察监督流于形式,暴露问题不彻底、薄弱环节找不全,使一些违规违纪现象长时间积累蔓延。”上海市检察院金融检查处处长肖凯说。 正是由于缺乏规范,金融腐败发现难、认定难、查证难,乃至伴随“边贪边升”:比如,“落马行长”杨琨在农行省分行行长期间就开始贪腐,后一路升至总行副行长;安徽省农发行原副行长操良玉被查前,贪腐行为已持续十年之久。 “落马行长不仅造成贪腐,还扭曲了社会经济格局,大大增加了企业成本。”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指出,个别腐败分子正通过手中掌握的行政审批权和垄断权力,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获取巨额财富,形成了一个既得利益群体。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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