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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的“天价菜单”。 图片由金女士提供 |
□记者 房伟 谢舒奕 “两桌农家菜竟然要7350元!我无奈报了警,可协商了大半天,还是付了4000元!”昨天上午,市民金女士向本报投诉,在鄞州区五龙潭景区门口的农家野味轩“被宰了”。 什么样的农家菜要这么贵?是消费了昂贵的山珍海味,还是真的要价离谱?碰到这样的情况,消费者该怎么办?昨日,记者就此展开多方采访。 现场还原 消费者:清蒸河鳗1200元一条 上周六下午,金女士与8个老同学携各自家人一共27人(其中有9个小孩),前往位于鄞州区龙观乡的五龙潭景区游玩,到达时见天色已晚,便在景区外一家名为“农家野味轩”的饭馆落座。 “当时店里未见明码标价的菜单,也没有什么实物菜可供现点,服务员主动提出,要不随意上些菜,我们也就同意了。”金女士强调,当时还特意嘱咐店家按1000多元一桌上菜即可。 当晚9点多,吃完付账时,金女士一行被账单惊呆了。记者昨日看到了这份手写的账单:清蒸河鳗1200元一条、白切鸡238元一盘、野鸡蛋180元(30只)、红烧鱼头168元……即便是咸菜笋、毛豆这样的常见小菜也要三四十元一碟。 店家解释河鳗是野生的,他不承认金女士曾提出过按1桌1000多元标准上菜的要求,总之一分钱都不肯减。气不过的金女士打电话报警,在最终协调下仍支付了4000元。 知情人士:旅游淡旺季明显或是主因 昨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这家饭馆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记者为此联系到了五龙潭景区相关负责人竺经理。他表示,这家饭馆是由当地村民自主经营的,与其没有合作关系。至于价格的高低,竺经理很委婉地表示:“跟外面的饭馆肯定不一样。” 一名自称是店主房东的市民对“天价菜”作了一些解释:“饭馆开在地势这么高的地方,买菜就不方便,房子是租的,员工要养的,景区一年也就这个时候可以赚点钱,而这几个月也就双休日人气还可以。这个价格不算低,但其实也不算非常高。”他说,几年前房子还未出租时,自己也开过饭馆,不过菜价很便宜,一份炒螺蛳8元,一瓶矿泉水2.5元……根本赚不到钱,这也是他后来选择租给别人经营的原因。 出警民警:双方都有点“火药味” “当我接警并赶到现场时,双方已经协商好了。”昨日下午,鄞州区龙观乡派出所钱警官告诉记者,因为对高价不满,消费者又喝了不少酒,现场有一些“火药味”。“我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批评了消费者为何在点菜时不事先问清楚价格,同时也批评店家为何不明码标价,或在下单后标明价格给消费者再确认一下。”钱警官说,“店家的说法是,因为都是季节性菜、野味,一年四季价格都在变,没法明码标价。而且他说,那条河鳗是野生的,买来就要1100元。” 维权支招 市物价局: 有纠纷请拨打12358投诉 “碰到这种纠纷,消费者可以拨打12358物价投诉热线。”市物价监督检查局副局长吴海燕昨日告诉记者,“不过一般遇到此类情况,现场处理还是比较复杂的。” “现在是一个竞争社会,定价权是属于商家的,物价局只能从经营上要求其规范,也就是明码标价。”吴海燕说,实际生活中有的商家是部分菜品标价,其余的随行就市,有的商家只是口头说个价。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不明码标价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吴海燕告诉记者,但由于较难认定,对一些商家也只能要求整改,屡教不改的才能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市消保委: 店家已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昨日,宁波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尽管饭馆里的菜肴定价是一种市场行为,主要靠双方的约定来完成,但是餐饮企业收费应当明码标价。 “消费者来就餐,餐饮企业应当提供标有当季、当天价格的菜单,季节性菜肴、野味也应当如此,让消费者有选择、货比三家的余地。”该负责人表示,饭馆事先没有征求消费者对菜价的意见,特别是当中有一份1200元的昂贵菜品,在结账时自行报价收取,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要理性消费、货比三家,事先确认菜价,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市农办: 屡遭投诉的将不予评级 “市农办主要整体协调和统筹全市农家乐的规划和发展,并没有干涉农家乐经营的权限”,市委农办经济发展处王仕虎处长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说,一般来说正规的农家乐都是正式挂牌,而且有评级的,比如市级、省级农家乐或三星级、四星级农家乐。 但目前,我市有一部分农家乐并不在市农办的管理范围之内。“不过,对于有宰客嫌疑、屡遭投诉的,我认为县(市)区的监管部门要多留心,不能推荐到市里参加评级。”王仕虎说,“如果是已经授牌、挂牌的,肯定是要摘牌处罚的。” 据了解,目前全市只有正式挂牌的农家乐才能享受到政府相关政策的倾斜,如培训、扶持等。而在上级部门管理中,一般有10多家单位,如工商、物价等部门联合进行管理。若消费者涉及到卫生、价格等方面的纠纷,最好还是找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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